江素棠看着金条,心中怅然。现在她确信,容柔是极其富裕的了。也好,她在港城能生活的游刃有余,不必分心去担心她。曾经对也好,错也好,亲情难以割舍。
这几个金条沉甸甸的,军人家庭不能露富,于是江素棠把金条藏在床底下。顾铭锋的工资已经很够用了,这些金条根本用不上。留着,留十几二十年,等孩子们结婚使用,给儿媳妇添些彩礼,给闺女添些嫁妆。到时候她也老了吧呵,这些事情真是不敢多想。
不过,到时候顾铭锋也该退休了吧?年纪大了不必折腾,夫妻俩就在家里过些小日子,多好。
人这一生浮浮沉沉,盼什么呢,不就盼一些安稳。
叶云来找江素棠聊天,聊到容柔,眼角眉梢全是羡慕:“我要是有那样一个亲妈就好了,我啊,肯定跟着她去港城。”
江素棠笑:“不要周营长了吗?”
叶云轻哼一声:“不让他当兵了呗,在我亲妈的豪宅里当个司机,你说多好。”
江素棠笑个不停,心里知道叶云在开玩笑。
江素棠是安静的性格,喜怒不显,有心事也不愿意跟别人说。就算是不说,旁人也知道她心里苦。大家都是军嫂,有什么不明白的。
又等了几天,顾铭锋邮钱过来,说是立功的奖金。可江素棠不想要钱,她想让他在信里多写几个字,哪怕邮一张照片过来也好始终是没有的,女人在心里骂男人狠心。
大院里开始流行塑料凉鞋了,不管是大姑娘小媳妇,还是小女孩,人人脚上都穿着一双,走起路来啪叽啪叽的。江素棠自己不讲究吃穿,但是得给闺女买,现在花朵上托儿所了,看别人穿得漂漂亮亮,心里多少会有些比较。现在他们家不缺钱,当然不能亏了孩子。
市场上就有卖这种鞋的,江素棠让花朵试试,小女娃心中喜欢,却拉着妈妈的手:“妈妈,你也买一双吧,咱俩穿一样的,行吗?”
小女娃的眼睛亮晶晶,在她的眼里,妈妈是最漂亮的人物。她不想让妈妈那么辛苦,她想让妈妈打扮的像童话书里的公主一样。
“嗯,妈妈陪你穿。”江素棠不想扫孩子的兴。
塑料拖鞋穿在脚上硬邦邦的,不到一天的时间,母女俩脚上都磨出了水泡。江素棠握着花朵的小脚,用针把她脚上的水泡扎破,一股水流了出来。
“明天别穿了。”江素棠温柔地说。
“可是别人都在穿呀!”小女娃嘟着嘴。
江素棠耐心哄着:“咱们不管别人,别人难受也不会跟咱们说。现在天气凉了,咱们不穿凉鞋了,妈妈给你做舒服的布鞋好不好?”
小女娃开心点头:“好!”
夜里,江素棠躺在床上,忍不住流下了眼泪。顾铭锋是冬天走的,现在已经是夏末了,花蕊都快断奶了,他还没回来。
一天又一天,没人知道她是怎么熬过来的。
男人能跑了,就一去不返了。
早知道早知道就不让他做手术了让他永远坐轮椅,永远在家里陪着她,多好。
江素棠满腹委屈。但如果重来一次,她还是会让顾铭锋做手术。
爱,哪里能自私。
初秋,是葡萄的季节,有不少军嫂送了葡萄给江素棠。现在她真的交下了不少朋友,生活是稳定而井然有序的。她平静地打理着家务,没人知道她内心有多么的汹涌。
她不停地写诗,诗的质量不错,再加上军嫂的身份,也算是小有名气了。出版社要给她出一个诗集,当地的文化局给了她一次去外地采风的机会。领导问她想去哪里,她说她要去西北。
领导震惊,问她去那里干啥?
欧洲美洲或者江南水乡,这么多好地方,去哪里不行?公费旅游,机会难得,你再好好选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