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副市长家的宅子,坐落在京城西郊的一片幽静的园林里。
夜幕降临,宅子内外灯火通明,亮如白昼。
一辆辆黑色的轿车悄无声息地滑入,从车上走下来的,无一不是京城军政商三界有头有脸的人物。
沈家的车停在门口时,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。
车门打开,一身戎装、不怒自威的沈振邦率先下车。紧接着,是穿着宝蓝色旗袍,仪态万方的周婉琴。
当宋秋锦在周婉琴的搀扶下,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,门口所有人的呼吸,都仿佛停滞了一瞬。
所有人都知道沈家最近收留了一个从南方来的“资本家小姐”,也都听说了前阵子她和林梦瑶之间的种种风波。
在大多数人的想象中,这个宋秋锦,要么是个畏畏缩缩的小家碧玉,要么就是个妖妖娆娆的狐狸精。
可眼前的女孩,却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想象。
她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连衣裙,款式简洁大方,却将她衬托得如同雨后初晴的天空,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。
她的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,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。
虽然腹部微隆,但丝毫没有影响她的美丽,反而为她增添了几分母性的光辉。
她没有浓妆艳抹,脸上只是薄施粉黛,却比在场任何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都要引人注目。
最让人心惊的,是她的眼神。
那是一双清澈见底的眸子,平静得像一汪深潭,没有丝毫的怯懦和不安。
她就那么挽着周婉琴的胳膊,跟在沈振邦身后,不卑不亢,从容不迫地走在众人的注视之下。
那份气度,那份从容,根本不像一个无权无势、寄人篱下的孤女。
“那个就是宋秋锦?沈家那个未来的儿媳妇?”
“天哪,长得也太好看了吧?比画报上的明星都好看!难怪沈家那么宝贝她。”
“气质真好,一点都不像小地方来的。你看她那样子,跟在沈副司令和夫人身边,一点都不怯场。这肚子看来沈家很快就要有第四代了。”
“我听说,就是她把林梦瑶给挤走的。”一个女人压低了声音,做了个手势。
“嘘!小声点!今天林梦瑶和她那个新婆家也来了,有好戏看了!你看,那不就是陆家人吗?”
窃窃私语声在人群中蔓延,无数道好奇、探究、幸灾乐祸的目光,在宋秋锦和不远处另一群人之间来回扫视。
宋秋锦顺着那些目光看过去,一眼就看到了被众人簇拥在中心的林梦瑶。
几个星期不见,林梦瑶看起来像是变了一个人。
她剪了更短的头发,显得干练了许多。身上穿着一套时髦的红色套装,脸上画着精致的浓妆,烈焰红唇,气场十足。
她正挽着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人的胳膊,笑语嫣然地和周围的人打着招呼。
那个男人,想必就是陆万山的侄子,陆伟了。
在他们身边,站着一个和沈振邦年纪相仿,同样穿着军装,但气质却显得有些阴沉的男人。
他就是陆万山,沈振邦在军区里的老对手。
仿佛是感觉到了宋秋锦的注视,林梦瑶的目光也扫了过来。
四目相对的瞬间,空气中仿佛有电光闪过。
林梦瑶脸上的笑容,僵硬了一瞬。
当她看清宋秋锦那一身装扮和从容的气度时,眼底深处,瞬间燃起了嫉妒和怨毒的火焰。
她精心打扮,想要在今晚一雪前耻,把宋秋锦狠狠地踩在脚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