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欢检查了一下狗娃的肩膀,只是皮肉伤,看着吓人,过几天结痂就没问题了。
找到旁边的小溪,给狗娃清洗伤口之后,用慕若兰的手帕给他做了简单的包扎。
林欢将刚才的银子都塞进狗娃手里。
“这些你先拿着。”
狗娃连连摆手。
“不行不行,翠花婶子已经给了我工钱了。”
林欢直接将银子塞进狗娃怀里,笑着说道:“你要是不收,我就让你嫂子去找你娘告状,说你在城里逛青楼。”
狗娃吓得全身一颤,差点跪下。
他可从来没收到过这么大一笔巨款。
“欢哥,你咋知道的?我……我就去过一次。你千万别告诉我娘。”
慕若兰当即翻了个白眼,用手掐住狗娃的耳朵。
“你才多大呀!就去那种地方?”
林欢赶忙去解围,将狗娃护在身后。
“你干啥呀?人家用不是干坏事。”
慕若兰“哼”了一声,道:“我不是怕他去那种地方惹上不干净的病吗?”
狗娃赶忙解释道:“没有没有!我就是前天听说飘香院里面来了几个深目高鼻的鞑子美女清倌人,想去见见世面。可还没进去多长时间就被赶出来了。”
“据说现在郡城那边好多达官贵人都过来,就是想要一睹鞑子美女的芳容。还有不少文人雅士去卖诗。那些达官贵人如果满意的话,出手可是很阔绰的。”
林欢闻言便皱了皱眉。
这套路听着有点熟悉。
跟前世很多影视作品很像。
周家跟鞑子不清不楚。
飘香院的老板是周家千金周芷韵。
这里难道会有联系?
看自己男人若有所思的样子,慕若兰当即有些心慌,马上带着酸味说道:
“鞑子人都是白眼狼,身上还有臭味。夫君千万别……”
林欢笑着在她雪白尖翘的下颚捏了捏。
“你要啥有啥,还这么香。我还找什么鞑子美女啊?”
听到自家男人的赞赏,慕若兰面色潮红,乖巧地将脑袋靠在他肩膀。
很快到了连山县城。
狗娃拍着怀里的银子说道:“欢哥,我请你和嫂子吃饭。”
林欢刚要说话,便看到两顶华丽的轿子停在旁边的香来阁饭庄门前。
从里面走出来的一个中年男人,虽然穿了便装,但林欢还是一眼便认出那是昨天见过的县令胡致远。
另一个轿子下来一名看起来有二十来岁的优雅少妇。
胡致远笑着走到少妇身边。
“夫人,今天我让掌柜准备的都是你喜欢的菜品。”
少妇很美,只是面色显得有些憔悴。
她满脸倦容,缓缓点了下头,没说话,便莲步轻移进了香来阁。
“那是县令夫人?”
看着两人年龄相差悬殊,林欢疑惑地问道。
狗娃当即点头,“对!县令夫人是郡守大人的千金,叫沈翠婷。她没出阁之前,是咱们昌平郡第一美人呢。”
林欢闻言却觉得有些纳闷儿。
“人漂亮,家世也好,为什么嫁给一个区区县令,而且岁数还差了那么多?”
狗娃深深叹了口气,似乎感觉很惋惜。
“我听说以前提亲的人都踏破门槛,但后来她得了一种病,具体是什么,谁也不知道。然后就没有人提亲了。前年,她到了二十二岁,年龄实在太大,所以就嫁给了县令。”
“哦,当时县令还只是一个排队多年的候补县令。娶了夫人之后才补了缺。”
林欢默默地点着头,仔细想了想刚才沈翠婷的面相,一个想法瞬间在他脑海中冒出头来。
他嘴角勾了勾,抬手指香来阁。
“你现在就带你嫂子进去找个雅间,点最贵的酒席。”
刚才还得意洋洋,觉得自己变成有钱人的狗娃顿时快哭了。
“哥,不行啊。这香来阁是城里最好的饭庄,也是周家的产业。里面东西死贵死贵的。一桌上好的酒席得十多两银子呢。”
闻听此言,慕若兰赶忙拉住林欢的胳膊。
“夫君,咱家盖房子的银子还不够呢。我看还是找个小饭馆,简单吃点吧。”
林欢嘿嘿一笑,“把你慕家大小姐的气势拿出来。到里面把最贵的都给点一遍。还必须在刚才进去的那个县令旁边的雅间。”
“啊……”慕若兰愣了一下。
要说以前,这种饭庄都不入她的法眼,还有别人眼中官威十足的县令,在她眼里就是根本不入流的小官。
可自从穷困潦倒之后,她都有些忘记自己慕家大小姐的身份了。
被林欢这么一说,她轻咬薄唇,用力点了下头。
“嗯,我都听夫君的。”
林欢笑着叮嘱:“记住啊,气场全开!必须震惊四座!”
“嗯嗯,知道啦!”
其实林欢说“气场全开”,就是想让自己媳妇能够开心一些,尽量恢复以前那种大家闺秀的自信和无忧无虑的状态。
毕竟这段时间,她们姐妹过得太不容易了。
可他并不知道这句话被自己媳妇领会得有了偏差。
看着媳妇和狗娃进了香来阁,林欢转身朝街角走去。
那个盯梢的便衣捕快站在街角的位置,看到林欢过来,他马上若无其事地转身,随手摆弄着路边摊卖的东西。
林欢也不急,晃晃悠悠地往前,一小步一小步地挪着。
来到那名捕快身边,勾着嘴角,直直盯着,也不说话。
那捕快被看得额头冷汗直冒。
头儿可是说了,这次的事情非同小可。
除非发现林欢有逃走的情况才能出手去抓人,否则一定要远远盯着,千万不能被发现。
周兴的为人他可是相当了解。
心狠手辣。
就算对自己人也从来都不手软。
这事儿要是办砸了,他都不敢想象周兴会用什么手段对付他。
他喉头滚动了几下,已经有些绷不住了。
突然,一只大手拍在他肩膀。
他吓得两腿一软,“噗通”一声坐在地上。
完了,被发现了。
“大……大哥,我……”
没等他把实话说出来,林欢却一脸诧异的表情,说道:“兄弟,你不是昨天跟周兴一起去痂皮村的捕快吗?这么巧,我刚一进城就遇到你了。”
一听对方没发现自己盯梢,捕快的心终于放下。
“是啊,好巧啊。飘香院,我认识。我现在就带你去。”
刚走了几步,林欢指着捕快,道:“天这么热,你干啥外面还套着衣服,不热啊?”
捕快擦了擦额头的汗。
“热,是挺热的。”
既然已经被认出来,他干脆把外面的衣服脱掉,露出捕快的衣服。
林欢嘴角勾了勾。
从刚才那家伙心虚的状态来看,今天吃定这家伙了。
他看了看街边几个在街边等货儿的轿夫。
“嘶……我这腿脚不好,走不动了,可巧身上还没带银子。”
捕快嘴角猛抽了几下。
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?
你都要去青楼了,身上还没带银子。
敢情你是想要去白嫖啊?
看到捕快有些不悦的表情,林欢突然一拍大腿。
“嘶……突然想起来,今天我进城的一路上,后面好像有个……”
捕快的脸当时就绿了,赶忙岔开话题。
“诶呀,大哥,你都累了,赶紧上轿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