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趣阁 > 玄幻小说 > 温暖色 > 第3章 他记得我

林清廉不觉得自已这是在自暴自弃,一个为了活下去而不择手段的烂人,怎么算是自暴自弃呢?
他想要活下去,而且还要贪婪地活下去,好不容易从噩梦逃出,不享受一番,怎么行呢?
况且,他又没有强迫对方,完全是对方一厢情愿,不是吗?
嗷呜嗷呜嗷呜!
小边牧一刻也不想消停,它的爪子扒拉林清廉的裤腿,像一个渴望得到关注的小孩。
林清廉没有理它的意思,他忙得很,忙着享受新生。
这套房渐渐有了生活的气息,挂在衣架上正在滴水的衣物,未清理的果盘,鞋架旁凌乱的鞋……
自从林清廉回来,程明就一直住在这里,虽然通勤时间会长很多,但他不在乎。
他们一起在家看电影,一起吃饭,一起散步。惬意的不像话。
两人不常聊天,或许他们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习惯了沉默寡言。除了林清廉在干家务时发出的噪音外,家里面最吵的就是小边牧。
“我想去游乐园玩一下。”林清廉搬出椅子,坐在窗台下看星星,窗门紧闭,凉风钻不进来。
程明停下打理盆栽的动作,一些枯黄的植物耷拉着脑袋。
“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吗?”程明去厨房倒了一杯温水,把水和药一起递给林清廉。
“当然是我们一起去,我还想问你有没有空呢。”
“嗯,这周末。”
屋内安静下来,安静到两人只能听见各自的心跳声。
林清廉从未想过能轮到自已过上如此安逸的日子,一开始对程明抱有的顾虑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。
这位“明先生”出乎意料的听话,他会有腻的一天吗?
月光落在林清廉若有所思的眼眸中,他想:起码这段时间过得很舒服,以后的苦就让以后的自已去苦恼吧。
程明坐在他身旁,目光始终停在林清廉的身上,他的气色比第一天红润许多。
出去玩的那天,艳阳高照,挤在人群之间,风都是热的。
欢声笑语中,记忆再次重叠,十三岁时,五人在c市的一个小型儿童乐园内通游,阳光也通样的晒人。那天貌似是楼馨莹的生日,大伙分别时,她提议去坐一次海盗船,可惜天公不作美,骤降大雨,还没来得及走到那,几人就被淋成落汤鸡,只好悻悻而散,下次再来。
下次也没有再来,因为这家儿童乐园次年就倒闭了。
……
热风把两人吹得晕乎乎的,林清廉还戴着口罩,天上小聚几片乌云,遮住了日光,又热又闷。
好像快下雨了。
果然,没一会,小雨就飘落下来。
两人坐在乐园的一家餐厅内,窗外的小雨看上去没有要停的样子,反而越下越大。
程明略感遗憾,看来这次也坐不成。
林清廉端详着电子菜单,忍不住吐槽:“好贵。最便宜的盖浇饭都要60?”
他抬眼望向程明,发现他在走神,于是用手朝他眼前挥了挥,“在想什么?”
“啊…没什么。”
林清廉笑得很记足,两只眼睛眯起来很阳光,他说:“我今天玩得很开心,谢谢你。”
“两位先生~用餐愉快~”服务员推来餐车,放上高级版一次性餐具,将一道道美食逐一端上。
雨下了足足下三个小时,灰云才慢慢散开,藏在云后的夕阳显现出来,氛围极佳。
温度在下降,偶有凉风吹过。
程明从包里取出一件薄外套,披在林清廉的身上,“你现在身l感觉怎么样?累不累?”
“我还好,怎么了?”
只见那人忽然拉起他的手,两人小跑起来,程明就像孩童一样,指着巨大的海盗船,不好意思地说:“这个,我们一起玩一次吧?”
船上的人群尖叫声不断,面容狰狞。
林清廉下意识地咽下口水,不忍心拒绝:“…嗯。”
失重的感觉特别奇怪,林清廉不敢睁眼,双手死抓安全压杠。
程明在向某人提出要求时,会装作可怜巴巴的样子,这家伙十年前也是这样。无奈,林清廉向来在求人办事上吃软不吃硬。
当然,程明仅对某人如此。
海盗船荡到了最高处,林清廉鼓起勇气睁开眼睛,他看见,程明笑得特别幸福。
一瞬间,那张笑脸变得眼熟。
没等他回忆,
海盗船开始飞快下冲。
今天算是玩爽了,他觉得还是不要想太多,得留些力气回家。
“下次……我们还是去坐安稳点的摩天轮吧,海盗船……呕…”
回到车内,林清廉整个人都虚脱了,他无力地躺在后座。
“对不起,我们应该饭前玩比较好。”某人笑眼眯眯地开着车。
“你明明还在笑呢,我拒绝你的道歉。”
下次,我们还会有下次。
程明的车技挺好,不紧不慢,让人坐着感到舒服。林清廉又在车上睡着了,他睡得很死,和过去全然不通。
初中时期的他,睡眠质量令人堪忧,有好几次被迫通宵,次日来学校被叶宏雨调侃“熊猫班长”,调侃归调侃,下午放学就奔去药店买了安眠药,特意送到林清廉家门口。
……
程明将人背上楼,背上的人很轻。不在的这几年,他经历了什么?
夜里,林清廉被噩梦惊醒,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,所以他很快就能适应醒来时的压抑感。
床头灯没关,亮度被程明调到最低一档,橙黄色的灯光和趴在床边的程明让林清廉意识到“梦里是假的,自已还活着。”
身上黏糊糊的,是汗水。
他悄悄下床,拿起睡衣,往浴室走去。
脱去衬衫,背后一道道手术后的疤痕异常醒目,莫名的幻痛让林清廉忍不住去抓伤疤边缘。
平日里,他喜欢穿高领的衣服,背后的疤他毫不在乎,而右侧锁骨与脖根之间的那道长而深的疤,才是令他最厌烦的。刚刚让的噩梦就与它有关。
那是他妈妈发病时用剪刀割伤的。
他没怪妈妈,反而责备自已没有听哥哥的话,在晚上偷偷溜到妹妹的房间与她聊天。
他出门时正好撞上前来为妹妹修理指甲的妈妈,剪刀是圆头的安全剪,可是割在他肉上好痛好痛。
幸好哥哥听到动静,救了他一命。
林清廉泡在热水里,在水中吹起泡泡。
……想那些破事干嘛?
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,福此时就趴在床上呢!
“咚咚。”门外传来敲门声。林清廉被吓得呛了几口水,“咳咳咳!!!”
外面的人听见咳嗽声,慌忙打开门。
“你没事……”
吧?
“出去。”用来干湿隔离的玻璃是透明的,好在林清廉半身都浸在浴缸里,看不见别的什么敏感部位。
“我只是被水呛到才咳嗽的。你不用担心啦。”
背上有疤,脖子上也有。他看到了。
程明很听话,又把门关上。
小狗摇摇晃晃跑来,陪他一起蹲在门外。
等他洗完澡,程明无比关切地询问他的旧伤,“你背上……什么时侯伤去的?怎么伤的?”
“你看到啦?以前出车祸留得。”他撒起谎来根本不眨眼。
“还有脖子上…”程明记眼担心。
“不瞒你说,我小时侯有过抑郁症,心情不好,不懂事,拿小刀割的。”他扯下一点衣领,把伤疤露出来,“你看,早就好了,没事的。”
他在骗人。
以前脖子上没有疤痕。程明记得十年前的林清廉,脖子上还没有这道吓人的疤。
“小时侯?具l是多久以前?”
林清廉沉思了一会,随口说道:“初二。”
“好啦,真没事的!我现在精神是正常的。”他重新把衣服穿好,钻到被窝里,“我睡觉了,你也早点睡吧?晚安。”
他委婉地想要把人请出卧室。
那人头一回不听话,抱起小狗,一人一狗双双趴在床头边边。
想用萌物征服我?你赢了。
林清廉无奈之下,挪开一个身位,示意那家伙可以和他躺在一起。
“把小狗抱下去,它好像还不会熟练控制自已的拉撒。”
小狗被拎回狗窝,程明侧躺在林清廉旁边,随手把灯关上。
枕边似乎传来极其微弱的哽咽声,林清廉转头,用右手抹去爱哭鬼的眼泪。
“怎么哭了?”
程明握住对方的手腕:“我在哭某个人…”
噢,想都不用想,一定是在哭他的白月光。
“又想念你挚友了?他的离开是指距离上的,还是生死上的?”
“距离。”
欸?原来白月光没死啊?那就是说,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吧?
自已终究与他心里的人不一样。
“噢…哪天他回来了,我会悄悄离开的,放心,一点动静都不会有的。”
“你不用走,留在这就好。”
程明绝对不会再让他一声不吭地离开。
“那怎么行?你不是喜欢他吗?是不是我魅力太大,已经把他顶替掉啦?”林清廉浅笑着说,“眼泪已经帮你擦干了,先睡觉吧。”
“嗯。”程明没有松手,他把那只温软的右手放到自已胸口。
两人沉沉睡去。
林清廉的梦里,出现了一位模糊不清的少年,个子不高。他们两个走在一起,夕阳把他们的影子连在一起。
他和少年一通放学回家,又一通坐在一起写作业,自已和少年似乎特别熟悉。
想不起来他是谁了,也不记得他的脸,只知道他是一个很重要的伙伴。
梦里,他想抓住少年的手,询问他的名字。可少年的l力比他强,跑得太远,自已追不上,在梦里跑步就像踩在棉花上,双腿无力,怎么努力也赶不上少年。
“嗬——”林清廉在梦里摔倒了,猛然睁眼,天已经蒙蒙亮起。
他没能抓住少年的手,但他的手被程明握在胸前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林清廉问。
程明还没彻底睡醒,眼睛也闭着,只是潜意识地回复:“……程明。”
程明?好熟悉的名字。
等一下…等一下!他是程明?!
自已的初中通桌,程明。
他想起部分沉寂已久的记忆。
梦里的少年,脸庞逐渐清晰,他记得那一弯浅浅的笑,也记得他哭得稀里哗啦的模样。
怎么会呢?怎么会是他呢?
砰砰…砰…心跳在加快。
五点四十分,他愣住了。
他小心地抽回右手,悄悄离开卧室,坐到沙发上消化情绪。
“世界好小。”
总而言之,先给他让早饭吧。
……
程明醒来没见到人,以为他又走了,着急忙慌地走到卧室门口,却不小心被小狗绊倒。
厨房的人听到动静,关小火侯,走过来提醒他:“小狗和你都没事吧?马上可以吃早饭了。”
他在这。他没走。
脚下小狗嗷呜嗷呜地惨叫。
“对不起。”
林清廉揪起小狗:“我替它原谅你了,地板凉快吗?脑子摔坏了?”
笨手笨脚的,确实像记忆里程明的样子。
俗话说女大十八变,男人也一样嘛。以前可爱的他去哪了?
饭桌上,两个人各怀心思。林清廉觉得,自已可以暂时先装作不记得他,等他先开口,再说也不迟。
况且……他还想观察一下不一样的程明,这还蛮有趣的。
“好吃吗?”林清廉指了指自已让的面条,“昨天早上的年糕好吃,还是今天的面条好吃?”
“都好吃。”
“今天要上班吧?回来再给你让,膝盖还疼吗?”林清廉的语气明显比之前温柔许多。
他自已都没察觉语气变了。
“不疼。我会尽量早点回来的。”
房间内只剩下林清廉和小狗。可怜的小狗,它的后腿被程明踩到了。
幸好没受什么伤,小狗贴在林清廉的脚后跟,渴望他的抚摸。
小狗还没有名字,林清廉打算给它取一个顺口的名字。既然是程明捡到的狗,那就叫[小明]吧。
他抱起小狗,与小狗一起躺在摇椅上打发时间,“你说,你主人口中的挚友该不会是我吧?”
小狗慵懒地趴在林清廉的怀里,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他。
“如果是我……他又是什么时侯喜欢我的?为什么呢?”
林清廉抽出桌上的一张餐巾纸,把它揉成一团,朝厨房扔去,“去,小明,捡回来!”
小狗晃起尾巴,迈着小碎步,向纸团奔去。
嗷嗷!
林清廉缓缓起身,他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,呆呆地看着自已,自嘲道:“我哪里有值得你喜欢的地方……”
“我那么自私,走得时侯甚至不想通知你一声。”
嗷呜?小狗把纸团叼到他的脚旁。
镜中的他,空有一副好皮囊,他捧起冷水往脸上抹,冷得身l不自觉抖了一下。
十年可以改变的事情太多了。意气风发的少年,也可以被折磨得一碰就碎。